樂樂 黃紹明
樂,是六藝中排行第二的一項。本來,詩與歌就有著不解之緣,史記說:詩三百篇,孔子皆絃歌之。故此,善吟詩者應詠歌不難。 那麼,音樂就是一種文化,一種藝術,也是一種娛樂。那一個人愛好音樂,那一個人的人生會多姿多采,生命更不容易蹉跎,因為我深信:樂、樂—--音樂就是快樂! 你可以做現代的顧曲周郎,可以寫今世的霓裳羽衣,也可以以茶代酒,來一個「對酒當歌,人生幾何」,用歌唱去讚美人生。 閒來,喜和夫人歌唱幾曲,夫唱婦隨,妻和夫應。告訴你,幸福可以陪伴流年,生活分不出你與我,恩愛才不會嚕囌。更常和朋友,由中午至夜闌,一起高歌,樂在其中,何須找尋那二十四橋明月夜,等待玉人吹簫給你和唱?正如李白詩句:「長歌吟松風,曲盡河星稀,我醉君復樂,陶 然頓忘機」,醉在歌中,忘盡機心,人生一快事呀! 獨樂樂,不如眾樂樂,可以效子期伯牙的惺惺相惜,但切忌曲高和寡。要尊重他人,不可當他人歌唱時大聲喧嘩或指手劃腳。更要光明磊落,可以高歌賦詠白頭吟,卻不可效韓壽偷香,暗地裡來個一曲鳳求凰。要忘機才能無機,要眾樂才能快樂。最後,僅以拙作調寄元小令曲「快活年」和知音者共勉: 閒來乘興邀知音,琴絃再臨,開懷暢詠此中尋。願身安樂,幸福心中沁,誼似錦! 樂樂 寫於2006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