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意為文載道情 黃紹明
日前在大多倫多中華文化中心聆聽許之遠教授的《藝文講座》:《為文之道》,回到家中,對著我網上的《寫意集》,默默回味許學長所述,悠然在紙上寫下一句:「寫意為文載道情」。
「寫意為文載道情」是我寫文章的描述,也是我《寫意集》的原則。
《寫意集》,寫意為文,是開心地寫自己意見於文章上,而筆者文才不高,有感情卻可能不能以劣文藏深意,難效「無邊落木蕭蕭下」那詩情之外還帶娛情史意,(按杜甫詩句被用作字謎,南北朝宋齊梁陳中,齊梁帝俱姓蕭,其後是陳,將陳字去邊去木便是曰字;亦可借來暗示歷代像無邊落木而去),但仍以粗劣文筆,借李漁《閒情偶寄》「文字之新奇,在中藏,不在外貌」的「行文之道」,來個自我發揮,以期達到我「寫意」的境界。
為文,要合為文之道。文貴正氣,年青時曾以「正氣」為筆名,我筆寫我意,以示文章之氣正也。今日,既然我寫意為文,那麼如何以「為文之道」,作文章來表達?筆者認為文章是心語的記述,李漁所謂「心之所至,筆亦至焉,是人之所能為也。」換言之,文章以人為主,筆為副,故「心正則筆正」。是的,思想有正有邪,「文」章要的是「風」味,這個「文風」,便是劉大櫆(清代)在《論文偶記》中所說的「行文之道」。他認為文之道,是為情而道文,要以神氣為重,而氣隨神轉,神為氣之主。所以,「神氣者,文之最精處也。」可見為文,寫意之外,更要重正道神氣,否則便如柳宗元所謂「言而不文則泥」了。
載道,原意是指文章含載道理,有弘揚正道的精神。但因為文者各有自己的思想,本同而末異,曹丕《典論論文》中所說的「奏議宜雅,書論宜理,銘誄尚實,詩賦欲麗」,和「通才能備其體」,似乎平常文章(即奏議碑銘除外)能作「載道」的是「書論」和「通才」,因為曹丕認為「辭賦小道,故未足以揄揚大義,彰示來世也」。那麼,「香逕春風,寧尋越艷」,「紅樓夜月,自鎖嫦娥」的《花間集》,便屬「詩賦欲麗」一族,難作「載道」之列。對此,許之遠學長給我意見說『傳統讀書人每有「文以載道」的功利主義,為自己立言而達不朽之名,否定了所有不載道的至文,但歷史上垂範千古的名篇,載道的文章比例上不多,至情的好文章相對的更多。人性的至情比至聖(道)多,是合情理的。』是的,《典論論文》所謂雅、理、實、麗,今時今日,在文以自娛的角度來說,本人的新論是字句文「雅」,所言有「理」(合情理便是),心中「實」話(包括心事言情),和文筆美「麗」來個錦上添花。筆者認為可作今日為文之道,好文者如無偏好,不難做到。筆者以這個「文以載道」和「詩以言志」為原則,寫意為文,為發揚中華文化盡一點棉力。但願這不是《詩品》中所謂「康音雜體,人各為容」一族。
文章的「情」,是言之有物,正如《文心雕龍》「情景」篇中所謂「為情而道文」和易經所謂「君子以言有物」,胡適在他的文章《文學改良芻議》中,便把它列入文學改良八事之首,他認為「言之有物」有二,一是情感,二是思想;文學無此,便如無靈魂腦筋的美人,他不主張沾沾於聲調字句之間,有情有思,才是「言之有物」。所以,筆者將這個「物」,解讀為「文情」,即是情感、意識與文字的組合,有了它,才能產生「文質彬彬,然後君子」的文章。
許之遠教授在其演說中說,《命題》是主宰全篇的靈魂,不知此篇命題,是否合格?無論如何,寫意為文載道情,這個情,在我《寫意集》中,永遠不變。
寫意為文載道情 二零一八年九月
日前在大多倫多中華文化中心聆聽許之遠教授的《藝文講座》:《為文之道》,回到家中,對著我網上的《寫意集》,默默回味許學長所述,悠然在紙上寫下一句:「寫意為文載道情」。
「寫意為文載道情」是我寫文章的描述,也是我《寫意集》的原則。
《寫意集》,寫意為文,是開心地寫自己意見於文章上,而筆者文才不高,有感情卻可能不能以劣文藏深意,難效「無邊落木蕭蕭下」那詩情之外還帶娛情史意,(按杜甫詩句被用作字謎,南北朝宋齊梁陳中,齊梁帝俱姓蕭,其後是陳,將陳字去邊去木便是曰字;亦可借來暗示歷代像無邊落木而去),但仍以粗劣文筆,借李漁《閒情偶寄》「文字之新奇,在中藏,不在外貌」的「行文之道」,來個自我發揮,以期達到我「寫意」的境界。
為文,要合為文之道。文貴正氣,年青時曾以「正氣」為筆名,我筆寫我意,以示文章之氣正也。今日,既然我寫意為文,那麼如何以「為文之道」,作文章來表達?筆者認為文章是心語的記述,李漁所謂「心之所至,筆亦至焉,是人之所能為也。」換言之,文章以人為主,筆為副,故「心正則筆正」。是的,思想有正有邪,「文」章要的是「風」味,這個「文風」,便是劉大櫆(清代)在《論文偶記》中所說的「行文之道」。他認為文之道,是為情而道文,要以神氣為重,而氣隨神轉,神為氣之主。所以,「神氣者,文之最精處也。」可見為文,寫意之外,更要重正道神氣,否則便如柳宗元所謂「言而不文則泥」了。
載道,原意是指文章含載道理,有弘揚正道的精神。但因為文者各有自己的思想,本同而末異,曹丕《典論論文》中所說的「奏議宜雅,書論宜理,銘誄尚實,詩賦欲麗」,和「通才能備其體」,似乎平常文章(即奏議碑銘除外)能作「載道」的是「書論」和「通才」,因為曹丕認為「辭賦小道,故未足以揄揚大義,彰示來世也」。那麼,「香逕春風,寧尋越艷」,「紅樓夜月,自鎖嫦娥」的《花間集》,便屬「詩賦欲麗」一族,難作「載道」之列。對此,許之遠學長給我意見說『傳統讀書人每有「文以載道」的功利主義,為自己立言而達不朽之名,否定了所有不載道的至文,但歷史上垂範千古的名篇,載道的文章比例上不多,至情的好文章相對的更多。人性的至情比至聖(道)多,是合情理的。』是的,《典論論文》所謂雅、理、實、麗,今時今日,在文以自娛的角度來說,本人的新論是字句文「雅」,所言有「理」(合情理便是),心中「實」話(包括心事言情),和文筆美「麗」來個錦上添花。筆者認為可作今日為文之道,好文者如無偏好,不難做到。筆者以這個「文以載道」和「詩以言志」為原則,寫意為文,為發揚中華文化盡一點棉力。但願這不是《詩品》中所謂「康音雜體,人各為容」一族。
文章的「情」,是言之有物,正如《文心雕龍》「情景」篇中所謂「為情而道文」和易經所謂「君子以言有物」,胡適在他的文章《文學改良芻議》中,便把它列入文學改良八事之首,他認為「言之有物」有二,一是情感,二是思想;文學無此,便如無靈魂腦筋的美人,他不主張沾沾於聲調字句之間,有情有思,才是「言之有物」。所以,筆者將這個「物」,解讀為「文情」,即是情感、意識與文字的組合,有了它,才能產生「文質彬彬,然後君子」的文章。
許之遠教授在其演說中說,《命題》是主宰全篇的靈魂,不知此篇命題,是否合格?無論如何,寫意為文載道情,這個情,在我《寫意集》中,永遠不變。
寫意為文載道情 二零一八年九月